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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公安交警開展“凌晨行動”嚴查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
【展會群】
欄目:業內動態
發表時間: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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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6月27日(農歷2024年5月22日),星期四訊:龍口公安交警開展“凌晨行動”嚴查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進入夏季
市民聚餐、外出休閑娛樂活動增多
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
凌晨交通秩序整治行動
嚴管嚴控重點車輛、駕駛人
和重點路段、時段
保障夏季交通出行安全
龍口交警“凌晨行動”
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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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6月27日(農歷2024年5月22日),星期四訊:龍口公安交警開展“凌晨行動”嚴查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進入夏季
市民聚餐、外出休閑娛樂活動增多
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
凌晨交通秩序整治行動
嚴管嚴控重點車輛、駕駛人
和重點路段、時段
保障夏季交通出行安全
龍口交警“凌晨行動”
打擊心存僥幸的酒司機、“炸街車”、超員超載
及時消除各種交通安全隱患
6月25日24時至6月26日6時
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共設置4處檢查點
共查處涉酒、超員超載等交通違法百余起
查處行動現場
現將現場查處的酒駕、超員超載
改裝“炸街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進行大曝光!
【超員座位擠!而且危害大!】
案例一
6月26日04時許,交警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石黃路姜家路口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FM***8的小型普通客車涉嫌超員。經查,該車超員1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到100%。執勤民警對駕乘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對駕駛人索某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其對超員乘客進行安全轉運。
案例二
6月26日05時許,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石黃路姜家路口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F9***D小型普通客車涉嫌超員。經查,該車超員2人,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未達到100%。執勤民警對駕乘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對駕駛人李某某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其對超員乘客進行安全轉運。
【“喝酒不開車!真的要牢記”】
案例一
6月25日23時51分許,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南山路保利路口處,發現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有違法嫌疑,立即示意停車檢查,經查,駕駛人王某某系未佩戴安全頭盔、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且血液酒精含量為47mg/100ml,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王某某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6月26日01時03分許,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南山路保利路口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F7***0號的小型轎車有違法嫌疑,立即示意停車檢查,經查,駕駛人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劉某某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駕駛改裝車輛“炸街”要不得!】
案例一
6月26日01時29分許,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港城大道保利路口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B2***H的小型汽車存在改裝嫌疑,經檢查,該車駕駛人馬某某系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并改裝了排氣裝置。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馬某某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恢復出廠設置。
案例二
6月26日01時36分許,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港城大道保利路口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F1***0小型汽車存在改裝嫌疑,經檢查,該車駕駛人張某系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并改裝了排氣裝置。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張某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恢復出廠設置。
【貨車超載很危險!】
6月26日15時許,交警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石黃線裕龍島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VS***1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有超載嫌疑。執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測,該車超載未達到30%,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楊某某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行動期間,龍口交警共查處酒駕3起、大貨車超載1起,面包車超員3起,“炸街車”改裝2起,未佩戴頭盔25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60余起。此次“凌晨行動”,有效打消交通參與者的僥幸心理,切實為群眾夜間出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說千遍道萬遍
安全出行是關鍵
供稿:交警一中隊、交警二中隊、交警三中隊、交警四中隊、黃山中隊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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