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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陽市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曝光臺(十) |
【展會群】
欄目:業內動態
發表時間: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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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6月5日(農歷2024年4月29日),星期三訊:海陽市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曝光臺(十)。
為持續強化安全生產領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懾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有效從企業源頭避免事故發生,將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對違法違規企業起到強烈的震懾和警示作用,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海陽市應急局近期將按照違法類型通報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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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6月5日(農歷2024年4月29日),星期三訊:海陽市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曝光臺(十)。
為持續強化安全生產領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懾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有效從企業源頭避免事故發生,將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對違法違規企業起到強烈的震懾和警示作用,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海陽市應急局近期將按照違法類型通報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
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
定期檢測
01
山東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未對安全設備(空氣儲罐安全閥)進行定期檢測。2023年11月,海陽市應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02
海陽市某制衣有限公司未對安全設備(蒸汽發生器安全閥)進行定期檢測。2023年10月,海陽市應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03
海陽某電裝有限公司未對安全設備(空氣儲罐安全閥)進行定期檢測。2023年10月,海陽市應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04
海陽市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未對安全設備(空壓機安全閥)進行定期檢測。2023年10月,海陽市應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05
海陽市某制衣有限公司未對安全設備(蒸汽發生器安全閥)進行定期檢測。2023年10月,海陽市應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五)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普法時間
第九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三)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四)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
(五)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六)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八)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海陽應急管理”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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