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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陽市文旅局開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零點行動” |
【展會群】
欄目:業內動態
發表時間: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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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5月24日(農歷2024年4月17日),星期五訊:市文旅局開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零點行動”。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秩序,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力度,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2024年5月23日晚,市文旅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開展“零點”夜查行動。
此次夜查行動重點依法查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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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5月24日(農歷2024年4月17日),星期五訊:市文旅局開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零點行動”。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秩序,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力度,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2024年5月23日晚,市文旅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開展“零點”夜查行動。
此次夜查行動重點依法查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接納未成年人、超時營業、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擅自停止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對場所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了檢查。本次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6人,從23時30分檢查到24時30分,檢查經營場所8家,發現3家網吧存在超時營業行為。執法人員依法取證,責令以上3家網吧立即停止違規經營行為,并現場依規予以警告處罰。
下一步,市文旅局將通過不定期夜查、錯時檢查、網絡巡查等方式,持續加大對全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督促經營者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全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平安有序。
法律法規解讀
根據國務院第363號令《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于8時至24時”。第三十一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三)經營非網絡游戲的;
(四)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五)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萊陽文旅”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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